2013年12月1日 星期日

我想盡量平心靜氣地來說明一下婚姻平權


昨天在FB看到我一直以為很理智且有自己想法的某同學高喊守護台灣、為了下一代之類的口號上了凱道,即使我底下留言(還帶著一點酸液)跟她解釋依舊跳針;然後還有其他朋友對著她遊行的照片按讚,卻對我PO伴侶盟的訊息視若無睹。

坦白說,我非常失望。

我一度覺得自己像對著高牆吶喊,但牆的另一邊依舊活在狹隘且充滿歧視的金字塔裡而且沾沾自喜。非常疲憊,也覺得有些交情到底要不要維持下去?我無法在覺得對方偽善的情況下繼續維持友誼。
與好友通過電話之後算是重新收拾心情,我覺得即使對某些人無法抱持期待,但還是想要整理一下,對不了解這個法案的好友對於婚姻平權內容的部分疑慮盡我可能及我的理解稍微解釋一下,如果有疑問、或者覺得我說得不夠清楚明確的地方歡迎提出來一起討論。

*多元成家分成婚姻平權(同志婚姻,已一讀)、伴侶制度(草案)、家屬制度(草案),三者平行分開審查,所以請不要混在一起做撒尿牛丸。由於婚姻平權已經一讀,而伴侶及家屬制度還是草案,先就婚姻平權來解釋。

第一:選擇婚姻的就不能選擇伴侶,選擇伴侶的就無法結婚,所以不要再相信會有一夫多妻之類的說法,選擇婚姻制度,無論性別,就是一對一的配偶關係

第二:現在的部份文宣一直在強調婚姻平權(同志婚姻)會破壞既有的婚姻制度、社會倫理、價值觀核心巴拉巴拉……
我這麼說好了,假設有一間餐廳一直都在賣炒飯,直到有一天,餐廳決定在菜單上增加一道湯麵,於是吃炒飯的開始抗議,認為這樣會破壞餐廳的生意、甚至影響炒飯的口味(?),但從頭到尾就只是提供另一群不喜歡吃炒飯的人可以吃湯麵,如此而已。

通過之後,異性戀跟同性戀同樣可以自由選擇是否進入婚姻狀態,就是這樣而已,這是一個共存的選項,並沒有排擠效應啊,除非反對的人說:「其實我就是她/他的煙霧彈,但我不想結束我們在檯面上的婚姻關係」,不然我實在看不出來異性戀有什麼好反對同志結婚的?

第三:生育率降低的問題。坦白說我們的俗諺講得很清楚,「不會生牽拖厝邊」。現在少子化的因素有很多,但最主要的因素絕對是經濟,養不起小孩怎麼生?事實上,會生小孩的就是會生,不會生的就是不會生,就算近十年我們還沒有婚姻平權這法案,生育率還是在降低啊。把這頂大帽子硬套到同志婚姻真的太冤了。

再來,同志領養問題。
一、同志領養不是在幫異性戀棄養這問題善後嗎?
二、經濟能力。我覺得自己看到很多同志的經濟能力其實都蠻不錯的,或許是還不夠友善的社會風氣讓他們如此堅強、足以養活自己還能享受相當水準的生活娛樂,養育孩子的經濟是不成問題的。
三、社會風氣不友善就放任它一直不友善下去,不做任何改變,這種想法不僅天真也無法讓事態往更好的方向發展啊。說著被同志領養的小孩會受到歧視的人不就是歧視者本身嗎?
四、領養孩子不是去寵物店喜歡就帶走了(又不是D伯爵的恐怖寵物店!),孩子的領養程序還是得經過各種專業判斷,請尊重社福單位專業的評估好嗎?
五、不要再抹黑同志養大的孩子了,其實國外有許多文獻或者真人現身演講說明同志家庭的孩子身心發展同樣健全,比起來那些口口聲聲為了孩童福祉用各種抹黑手段反對婚姻平權的人,我才真的擔心你們的孩子如何身心發育。

第四:各種荒謬藉口。
我很無奈地說,這陣子看了很多離譜的反對理由,沒有一個可以說服我。
那些把伴侶/家屬制度張冠李戴套在婚姻平權上的例子多不勝數,但論點基礎完全錯誤我就不細講了;基於宗教理由的我也懶得說,如果無法認清宗教本質追求的大愛,僅只是拿著教典選擇性攻擊,很抱歉我真的不擅長驅逐惡靈。以下舉出幾個代表性就好。

1、一夫一妻婚姻制度促進生育率,才可以減稅。
 嗯,同性戀也是要繳稅的喔。而且可能很多人都繳得比那些站出來反對的婆婆媽媽還多

2、因為同性所以不能稱為夫妻,只能說是配偶,如果說錯的話就可能因為"性別歧視罪"吃上刑事罪。
所謂的歧視,重點在於態度"汙名化"並藉此做出排斥等行為,如果稱呼錯誤而非實質的差別對待,又怎麼會吃上官司?
再者,按照這個想法而反對同志婚姻,那是不是也該頒布廢菜刀令,畢竟「家中有菜刀的話就可能會被砍傷啊~」


3、開放同志婚姻之後,以後就可能會開放人獸交。
我真的無法理解這兩者相關性,照這個說法,我也可以說通過無欲生條款就可能會開放天龍國獨立條款啊。兩者有關係嗎?

4、開放同志婚姻之後會影響小孩的性向。
目前的同性戀都來自異性婚姻。


一時想到這四個,不過我沒辦法預料反對方的跳針跟下限,日後應該會繼續補充吧。


2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同性婚姻對美國麻州的影響
http://mujiao1111.pixnet.net/blog/post/22517803

飛戾絲 提到...

坦白說,這篇文章裡提到各種偏頗論點,刻意強調那些露骨、色情、甚至是各種疾病的字眼時,把『同性』兩個字代換成『異性』也同樣通用。

還有一件很有趣的事,這篇文章在好幾個宗教意味濃厚的論壇上被大量轉載,我相信起源應該也是(笑)
這不禁讓我想到最近也被提出來『某位麻州父親反對幼稚園兒子接受同性戀教育課程而將孩子帶離學校,被導師報警拘捕。』的案例,結果被踢爆是這位家長在學校關門時間後仍堅持在學校跟校方理論不願離去逼校內職員不得不報警處理,根本與同性戀無關呀。

至於內文提到那些反對的醫師、準律師因為反對同志而丟了工作--我覺得這篇文章用這些傳統社會認定的高知識份子是一種刻意利用權威的形象來加強反同志這件事的合理性,但我必須非常認真地回答您,如果這位醫師、準律師是如此狹隘偏激,我同樣質疑他們遇到同志患者/客戶是否能夠維持其專業及職業道德為這些同志患者/客戶尋求最適當的協助?

最後,我誠摯地對您說,雖然您連名字都不願留,但請不要放棄自我思考的能力,看到這種舉了一堆案例但來源幾乎都不明的文章還是轉個念頭好好想一下,畢竟膝蓋的作用是在於緩衝膝關節的震動,別老逼它出來撐場面呀!